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项详情
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2431390 |
投诉电话 | 0970-2432769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青藏路1巷167号丹噶尔青稞大酒店6楼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室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23015029092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人力资源 ; | ||
四办清单 |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 |
中介服务 | 无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