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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局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期限 | 1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5137556 |
投诉电话 | 0971-5121088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31号启成大厦城北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科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权力来源 | 暂无权力来源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5059106459M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证件办理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
四办清单 | 马上办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第九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书面告知理由: (一)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
(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四)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书面告知理由: (一)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
(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四)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