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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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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6152119 |
投诉电话 | 0971-6152981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70号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5楼资源科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0MB0T65716U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环保绿化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农林牧渔 ; | ||
四办清单 | 一次办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3)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光伏发电、风电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矿产资源开发使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等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4)属于下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 ①工程施工用地,包括施工营地、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用电、施工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
②电力线路、油气管线临时用地,包括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
③工程建设配套的取(弃)土场用地,包括采石、挖砂、取土等和弃土弃渣用地,以及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用地。
④工程勘察、地质勘查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
⑤其他确需临时占用林地的。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3)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光伏发电、风电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矿产资源开发使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等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4)属于下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 ①工程施工用地,包括施工营地、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用电、施工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
②电力线路、油气管线临时用地,包括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
③工程建设配套的取(弃)土场用地,包括采石、挖砂、取土等和弃土弃渣用地,以及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用地。
④工程勘察、地质勘查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
⑤其他确需临时占用林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