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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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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8254008 |
投诉电话 | 0971-8232714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5号城中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5楼城中区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综合管理办公室507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30150138326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住房保障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
四办清单 | 一次办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准入制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四)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在宁无住房的。
(六)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四)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在宁无住房的。
(六)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