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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期限 | 1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7661540 |
| 投诉电话 | 0971-7661526 | ||
| 办理地点、时间 | 市民中心三楼交通运输37号窗口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 | ||
| 权力来源 | 暂无权力来源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001500731X5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证件办理 ;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 ||
| 四办清单 | 马上办 一次办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审验。
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法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中注明;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法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中注明;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