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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期限 | 1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7661540 |
| 投诉电话 | 0971-7661526 | ||
| 办理地点、时间 | 市民中心三楼交通运输37号窗口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 | ||
| 权力来源 | 暂无权力来源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001500731X5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职业资格 ;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 ||
| 四办清单 | 马上办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五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证》上做好审验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第五条 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车辆网上年审的审验机关,审验内容如下: (一)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二)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三)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证》上做好审验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第五条 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车辆网上年审的审验机关,审验内容如下: (一)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二)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三)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