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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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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期限 | 1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2739007 |
投诉电话 | 0971-2739061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民路市民中心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权力来源 | 暂无权力来源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21015019513K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税收财务 ; | ||
四办清单 | 马上办 一次办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咨询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及时受理;
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不得违规受理申报。
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不得违规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