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项详情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我要订阅 网上咨询

事项编码:11630100MB0Q66927D363073100500001

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办理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其他组织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1-7661698/7661699/7661655
投诉电话 0971-7661605
办理地点、时间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2、3、4、5、6、7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周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630100MB0Q66927D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特别程序 暂无特别程序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抵押质押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  ;
四办清单 马上办 一次办 网上办 办理方式 一体化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中介服务 暂无中介服务 服务指南 点击下载pdf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
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该事项已被取消,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确认

我已阅读并承认

下一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