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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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空白表格 |
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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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 |
1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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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纸质 |
无 |
无 |
| 2 |
照片 |
3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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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纸质 |
无 |
无 |
| 3 |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
2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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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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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24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第7条 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注明补发时间及原因。
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九条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
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第1条 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该表格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生成,从2019年开始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一份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问题:一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
3、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问题:二
《教师资格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证书补发换发时间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发证机构或接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
4、
查询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证书验证问题
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可提供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和查询。
如果您需要查询您的证书号码,可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或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请直接登录),完成实名核验后,在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证书”菜单下查看您的证书号码。
2008年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验证,请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联系。
每年上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当年8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查询;下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第二年的1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 “证书验证”栏目查询。
证书验证结果打印方法:1.对验证页面做“网页另存为”后,进行网页打印;2.对验证页面进行截图,保存成图片后再进行打印。
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二
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号码一致。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束后,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请联系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补办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发证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