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项详情
事项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公安局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60 自然日 |
| 承诺期限 | 7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6119019 |
| 投诉电话 | 0971-6119759 |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A馆6楼1-15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0015007707N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出境入境 ;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
| 四办清单 | 一次办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