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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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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11630121MB0T60894W4631017057000

事项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其他事项 实施主体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其他组织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1-2731760
投诉电话 0971-2764705
办理地点、时间 大通县市民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星期六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630121MB0T60894W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特别程序 暂无特别程序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证件办理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
四办清单 暂无四办清单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受理
中介服务 暂无中介服务 服务指南 点击下载pdf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一)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三)大型户外广告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安全结构图及彩色效果图;
(四)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使用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
(五)利用建(构)筑物设置的,应当提供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以及承载能力评估报告;
(六)制作说明以及安全维护措施;
(七)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在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及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安全责任承诺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事项已被取消,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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