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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对象 | 企业法人 |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30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5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71-7661661 |
| 投诉电话 | 0971-7661605 | ||
| 办理地点、时间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医药卫生科11、12、13、14、15、16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9:00-17:00、星期六9:00-12:00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30100MB0Q66927D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 特别程序 | 暂无特别程序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准营准办 ; | ||
| 四办清单 | 网上办 | 办理方式 | 一体化办理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办理 |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服务指南 | 点击下载pdf |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评价统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